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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康住宅十五标准

2000-02-23 来源:生活时报 小吴 我有话说

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,所谓“健康”就是在身体上、精神上、社会上完全处于良好的状态,而并不是单纯地指疾病或病弱。据此定义,“健康住宅”就是能使居住者“在身体上、精神上、社会上完全处于良好状态的住宅”。具体来说,“健康住宅”的最低要求有以下几点:

1.会引起过敏症的化学物质的浓度很低。

2.为满足第1点的要求,尽可能不使用容易散发出化学物质的胶合板、墙体装修材料。

3.设有性能良好的换气设备,能将室内污染物质排至室外,特别是对高气密性、高隔热性住宅来说,必须采用具有风管的中央换气系统,进行定时换气。

4.在厨房灶具或吸烟处,要设局部排气设备。

5.起居室、卧室、厨房、走廊、浴室等要全年保持在17℃-27℃之间。

6.室内的湿度全年保持在40%-70%之间。

7.二氧化碳浓度要低于1000PPM。

8.悬浮粉尘浓度要低于0.15mg/平方米。

9.噪声级要小于50分贝。

10.一天的日照要确保在3小时以上。

11.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设备。

12.住宅具有足够的抗自然灾害能力。

13.具有足够的人均建筑面积,并确保私密性。

14.住宅要便于护理老龄者和残疾人。

15.因建筑材料中含有害挥发性有机物质,所以在住宅竣工后,要隔一段时间(至少两个星期)才能入住,在此期间要进行通风换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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